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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戒表解 杀 戒 | 释名 | 断命曰杀,有情曰生。断有情命,是曰杀生。堕胎胎儿死犯杀戒。自杀亦犯杀戒,与杀人罪同。 | 制意
| 一、由杀害生命,罪业深重,不堪入道。 二、杀害众生,违背大悲心故。 三、背恩养故,众生皆我过去生中父母故。 四、伤善缘故。后生结冤,不相度故。 五、悉具佛性,应敬不轻,岂可杀害。 六、违背菩萨无畏施故。 七、乖四摄行故。以杀害众生则不得摄化故。 八、杀生夺命,超过盗其所有一切极多极贵之珍宝钱财故。 九、依众生故,乃得成佛,杀生何依。 十、三世诸佛法尔不杀生故。 | 次第
| 具五缘成犯。 一、 是众生。 二、 众生想。 三、 起杀心。 四、 兴方便。 五、 命断。
| 轻重
| 有逆罪、重罪、轻罪之分: 一、杀父母、和尚、阿阇黎、阿罗汉为逆罪。 二、杀人为重罪。 三、杀畜生为轻罪。 又就 一、能杀心(痴重、瞋贪次之。) 二、所杀生。 三、所用杀法。 罪报轻重不同。 | 开遮
| 开缘有三: 一、为救多数之人。 二、为救三乘圣贤,以慈悲心杀害凶徒,宁自犯戒堕入地狱,而不令此恶人犯五逆罪。 三、狂乱心(即严重之精神病)见火而捉如金无异,见粪而捉,如栴檀无异,乃名为狂。较此轻者仍为非狂,犯戒则得重罪。 | 果〈犯〉报
| 杀生 一、堕三恶道。 二、若生人中,多病短命。 三、所感外物,皆少光泽,不久住故。 四、心常怀毒,世世不绝。 五、心怀恐怖。 六、恶梦。 七、众生憎恶。 八、命终之时,狂怖恶死。 | 果〈持〉报 | 戒杀 一、戒杀即维修无畏施。 二、慈心增上,烦恼减少。 三、断灭瞋心,蠲除热恼。 四、少病、长命。 五、众生亲近,鬼神守护。 六、常无恶梦,寝觉快乐。 七、解除怨结,广结善缘。 八、无恶道怖,命终生天。 九、于未来世,富贵自在。 十、受持五戒,若念佛发愿,则必往生净土。 | 盗戒 | 释名
| 不与而取他物,名之为盗。 类分多种: 一、偷取 二、劫取 三、骗取 四、胁取 五、讹赖取 六、抵谩取 赌博、偷税皆犯盗戒。印刷品邮件附信,亦犯盗戒。 | 制意
| 一、业道重故。谓犯偷盗重罪,岂堪入道。 二、犯国法故。古今各国无不禁盗。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。 三、被盗之人,焦虑忧恼,或致失命。 四、违六度背四摄。以彼法先令布施,以度摄众生。今则反盗众生财物,违背彼法故。 五、坏人信心,破灭佛法故。 (五戒悉同) | 次第
| 一、约十善业及十恶业,皆先杀次盗。 二、杀盗二罪,先害正报,次损依报。反之断恶修善,则应先不害正报,次不损依报。 | 具缘
| 一、有主物 二、有主物想 三、有盗心 四、是重物(值银八分以上) 五、兴方便 六、举离本处 | 轻重 | 有极重、重、轻之别: 一、盗十方僧物,现前僧物者,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。 二、盗三宝物,师长、父母、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。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。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。 三、八分银以下中罪、轻罪。 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,罪分轻重。 | 开遮
| 开缘有五: 一、与想(以为人已与己也) 二、己有想 三、粪扫想(极贱之物) 四、暂用想 五、亲厚想 菩萨见恶官盗贼,夺他财物,以慈悲心, 随力所能,罚治夺取,还所有主,不犯。 | 果〈犯〉报
| 偷盗 一、堕三恶道 二、若生人中,贫穷下贱,或多资财,而不得自在使用。 三、苗稼房屋,遭水火霜雹等灾。 四、他人失物,于己生疑。 五、身常受苦,心怀忧恼。 | 果〈持〉报
| 戒盗 一、资财盈积,而不散失。 二、多人爱念,信任不疑。 三、善名流布,十方赞叹。 四、处众无畏,人不敢欺。 五、身心安乐,命终生天。 |
| 释名 | 染情逸荡,污秽交遘,名不净行。与己妻之外一切男女,犯不净行,是名邪淫。受五戒居士应严戒之,又居士若自发心,亦可戒正淫,名梵行优婆塞(期间久暂,随自发心) | 制意
| 一、淫欲能系缚众生,不令解脱。令众生造种种业,受生死苦。为众恶之源,生死之本。 二、损自德行故,染心看者,越毗尼罪,何况身犯。 三、业道重故,若犯邪淫,不堪入道。 四、乱静心故。谓欲火喧心,令失正念正定,不得涅盘,障正菩提。 五、入魔网故。经云此淫欲者,是众魔境界。 | 次第
| 菩萨利生,以戒杀为先,因杀生极为违背利生故。自利修行,以戒淫先,因淫念染污净心,障生定慧,引生众恶,受生死苦,极违背自利故。 | 具缘
| 一、是众生。 二、是正境。 三、有染心。 四、起方便。 五、与境和。 | 轻重
| 就心、境、数,罪报轻重不同: 甲就心,贪心罪重,瞋痴次之。 乙就境,与尊重之人,亲人犯淫,罪重。 丙就数: 一、 暂犯即止 二、 数犯乃断 三、 数犯数断 四、 犯而久续。 (前轻后重) | 开遮
| 开缘有三: 一、若睡眠无所知觉。 二、若不受乐。 三、无有淫意。 在家居士为化众生,心净如佛,可开方便。 受八关斋戒日或菩萨戒居士。于六斋日应戒正淫。 出家僧众唯遮无开。若犯手淫,或故意摩触,皆犯淫戒中轻罪。 | 果〈犯〉报
| 邪淫 一、堕三恶道。 二、若生人中,妻不贞良。 三、眷属不得随意。 四、淫欲为因,生死为果。 生死者,包括三苦八苦,即自生至死,一切诸苦。以及死生生死,轮回之苦。 | 果〈持〉报
| 戒淫 一、诸根调顺,永离喧调。易修禅定,得真实慧。 二、人天尊敬,诸方赞叹。 三、戒邪淫者,未来生中,父母、宗亲、妻子、眷属、孝有贞顺,纯洁无杂。 又离于女人无有过失,令诸众生,无复染爱。 四、戒正淫者,当来成佛,得马王阴藏相。(佛三十二相之一) 五、解脱生死,早证菩提。 | 妄语戒 | 释名
| 心口相违,言不称实,欺诳他人,名曰妄语。亦摄恶口(骂詈) 两舌(离间语) 绮语(华美浮词,无义利语) | 制意
| 一、业道重故。妄语之人,不堪入道。 二、诳惑人故。回惑人心,恼害他人,欲造恶业,妄语在先。 三、实语益故。言语正直,心地坦白,易得解脱。 四、鬼神弃故,诸天鬼神,舍弃不护。 | 次第
| 前三为身业在先,此为语业在次。然语业易犯,且分四种,罪报亦重。 | 具缘
| 一、是众生。 二、众生想。 三、起诳心。 四、覆实事。 五、言明了。 六、前人解。 | 轻重
| 有逆罪、大妄语罪、小妄语罪之分:一、法说非法,非法说法,及破羯磨僧,破转法轮僧,为逆罪。 二、妄言证声闻菩萨果位,犯大妄语中重罪。 三、妄言见鬼见神,持戒清净,能习禅定,善通三藏,证世间四禅八定,犯大妄语中轻罪。以上三种,淆乱正信,害正法眼故为大妄语。 四、见言不见,不见言见。闻言不闻,不闻言闻。觉言不觉,不觉言觉。知言不知,不知言知。实有言无,无言实有。皆犯小妄语 | 开遮 | 大妄语开缘有三: 一、增上慢人。 二、若说果位不言自证。 三、若戏笑说,谎说。 小妄语开缘:为救护众生剧苦及性命,或为佛法而自无恶心。 绮语开缘有二: 一、为止息他人悲伤、忧愁、恼怒故。 二、为摄护他人令信佛法故。 | 果〈犯〉报
| 妄语 一、堕三恶道。 二、多被诽谤。 三、为他所诳。 四、言无人受。 五、语不明了。 六、种不得果。 七、口气恶臭。 | 果〈持〉报
| 戒妄 一、口常清净,如优钵罗香。 二、为诸世间之所信敬。 三、自心欢喜,人皆欣悦。 四、未来生处,恒闻如意音声。 五、增自威德,得无碍辩。 |
| 释名 | 俱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饮之令人昏醉,放逸之饮料名酒,饮则犯戒。 酒有二种: 谷酒,用五谷所酿造者。 木酒,用花、果、种、根、茎、叶或药草所酿造者 | 制意
| 一、失礼仪。酒能令人迷醉,失礼貌威仪。 二、破净戒。醉时能破一切戒品,堕落恶道。 三、失定慧。酒醉乱心,昏失明慧,令人痴迷。 四、损财利。使人消耗财物,损依报也。 五、增疾病。引生多种疾病,损正报也。 六、生灾祸。引生蹶仆倾跌、斗殴凶杀、车祸等事。 | 次第
| 前四戒为性戒在先。 酒戒为遮在后。 但菩萨戒则酤酒重于饮酒,以损害众生,违背菩萨道故。 | 具缘
| 一、 是酒(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饮之能醉人者。) 二、 无重病因缘,饮则咽咽犯。(咽咽犯,即咽一口犯戒一次,按口咽计罪) | 轻重
| 一、 自饮犯五戒中酒戒。 二、 酤酒酿酒,犯菩萨戒,罪重。 南山律祖云: 饮酒、有人于下加辛肴者(五辛、葱、韭、蒜等)正文无此。然既受净戒,焉啖膻臭,理不可也。今按吸烟,亦应判为不可。 | 开遮
| 开缘有二: 一、 病时偏以诸药至之无效,非酒不愈,方始服之。 二、 若以酒涂疮(即外科用药酒无犯) 曲,酒糟不应食。食中有料酒,食之不醉人者无犯。受酒戒者不得吸烟及食五辛。 | 果〈犯〉报
| 饮酒 一、 死堕灌口地狱。(酿酒,踱酒河地狱。酤酒,堕酒池地狱。) 二、 生于人中,愚狂,不信正法。(即不信因果性相谛理。) | 果〈持〉报
| 戒酒 一、 神智清明,恬静安宁。 二、 善持四重,不犯众罪。 三、 来世生人天道中,不堕三涂。 |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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