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欲海回狂》上卷
劝塾师(共二则一法一戒)


  败名丧节之事,普通人也不敢胆大妄为,何况以身为则,每天以礼义教育学生的先生呢?宁可严谨一些,也不要轻易变通;宁可让人嘲讽为迂夫子,也不要让人视为风流才士。如此从教就差不多了。

 

浙某士

 

  (出自《戒淫汇说》)

  明末浙江有一儒士,为某指挥①的私塾老师。得病感觉冷,叫学生入内取被,误将夫人的鞋卷出来,掉到床下,师徒都不知。指挥一见,怀疑妻子与之私通,一审问,妻子不服。叫婢女假称妻子邀请塾师,本人持刀伺候,准备两人一相聚,就一起杀死。塾师听到敲门,问是什么事,婢女说:“主母受屈。”师听后很愤怒,呵斥她离开。又强迫妻子前往。塾师说:“我身为教师,怎么能如此道德败坏呢?请速回步。”主人怒气稍解。第二天师辞去,指挥才真心谢罪,详述原故。师随后金榜题名,地位显赫。

  按:红颜扣户,白刃临门。稍一疏忽,就冤杀多人了。

  注:①,官名,见上注释。  

 

张德先

 

  (我孩童时亲见)

  昆山张德先,在乡村里教书,与一邻女私通,被其丈夫发觉,就弃馆逃离。康熙壬寅,路过故地,想要与女人重修旧好,乘夜敲门,丈夫又发觉,就抓住毒打,邻里帮助,当场打死了,把他的尸体抛弃荒野,人人共知。

  按:佛说:“诸佛之法,国王大臣不能坏,而僧自坏之。譬如狮子身上的虫,还食狮子身上的肉”。我在儒门也这样说。

  补充: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,就叫作“师范”。教书大本来是最好的职业,在其中大可修菩萨道,普度众生。但它确实既可为善,也可为恶。一旦为恶,人人共知,败坏了读书人名声。

  魔王出世,扰乱佛法,佛陀在世时非常悲痛。魔子魔孙在末法时期扰乱佛法,往往化为出家人,行破戒之事。所以佛说“譬如狮子身上的虫,还食狮子身上的肉”。



 
< 上一篇   下一篇 >